首页> 资讯中心> 正文 搜索:

【曝光台】布吉兴业花园:一套房住着25个人!

  [提要]布吉兴业花园:百余套住房里有44家开办“十元店”一套房住着25个人龙岗区布吉镇兴业花园仅有4栋楼、100多套住房,但100多套住房就有44套改成十元店,这些十元店已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昨日上午,家住该

布吉兴业花园:百余套住房里有44家开办“十元店”

一套房住着25个人

龙岗区布吉镇兴业花园仅有4栋楼、100多套住房,但100多套住房就有44套改成十元店,这些十元店已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昨日上午,家住该小区的黄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这里住户的正常生活被打乱。居民就此问题多次向管理处反映,管理处也采取了各种办法,甚至发生过严重冲突,但十元店的老板依然我行我素,几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一套房住了25人

接到黄先生的报料电话,昨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龙岗区布吉镇兴业花园。一进花园,就看到这样一幅图景:几乎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放着一个白底红字的木牌,上面写着“单房招租,十元住宿”。记者假装要住宿的样子,敲开了一家窗户上挂着“十元住宿”牌子的门,接待记者的自称是房子的女主人。进入房间,记者看到原本一个大大的客厅被木板隔成了三个小房间,一个小房间刚好够放一张床,每扇小木门上安了一把锁。整个房间面积约80~90平方米。老板告诉记者,连同其它隔间,这个房已经住了25个人。当记者问女主人这样的一把锁能保证安全吗,女主人说,事先他们都会提醒住客,要他们把贵重物品带在身上,在这里丢了东西他们一概不负责。接着,女主人带着记者去看其他的房间,再往里走,有一个小客厅,这里又有木板隔成了2个小房间,结构和先前的一样。女主人表示,如果记者不满足客厅里的小房间,还可以住单间,但必须多交一点钱,15元一间。

记者出来时,顺便看了一眼阳台,令记者吃惊的是,小小的一个阳台竟然也被封闭成一个小房间,占据了阳台的一半。记者问女主人来住店需要出示什么证件,女主人回答道:“任何证件都不需要,只要给钱就行了,住一天给一天的钱,我们这一行是不允许欠房租费的,因为房客的事我们不管,什么时候要走我们也不知道”。拉客招牌列阵布沙公路

昨日晚上7时,记者再一次来到兴业花园,在兴业花园前面布沙公路旁的人行道上,一些妇女每人手里拿着一块可以立在地上的招牌坐在街边等客。拉客的队伍零零星星足有100多米长,这些拉客者几乎都是年约30多岁的女人,她们都互相认识,边聊天边等客。当记者有意站在一块牌子前面看时,旁边等客的妇女都用眼睛盯着记者,而坐在牌子一旁的妇女赶紧起身,开始向记者游说他们的“旅馆”多么便宜,多么实用。见记者一直没开口,旁边其他妇女开始七嘴八舌向记者介绍各自的旅馆,极力想打动记者去自己那里住宿。

最后,记者随便选了一家,那个女老板叫记者先到兴业花园的4栋3楼去等,她老公随后就到。说完,原先蹲在一旁的一男子站起来,告诉记者从哪里进去。记者按照这名男子的指示来到兴业花园的入口处,入口处有一保安坐在门口,见记者进去没说什么,那名男子跟在记者后面。接着,记者和这名男子攀谈起来。

“你们是哪里人?”

“湖北的。”

“来开这种店要办什么手续吗?需要到哪些部门登记?”

“不需要,只要租一套房子,再到公安局缴一些费就可以了。”5平方米的厨房摆放了五六个煤气罐

记者在兴业花园管理处了解到,煤气公司规定,在住宅区内放置煤气瓶不得超过3瓶,而记者在这些“十元店”看到,这些房子的厨房每间不到5平方米,但几乎家家户户都摆放着五六个煤气罐。消防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种“十元店”都是用木板隔成的,每个小房间都拉有电线,安有电表,而且店主只为赚钱疏于管理,住户在小房子里面吸烟、用小电器煮东西等,这些都是很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管理处无可奈何

管理处主任告诉记者,这些十元店的老板来自湖北,互相都是亲戚,形成了一个帮派,只要他们管理处派保安强制去拆那些隔离房间的木板时,他们就一起围攻管理处,到管理处静坐示威。这个主任说,为了拆除十元店,他们派保安守在小区的入口处,不让那些住店的人进来,但是那些十元店的老板就叫那些妇女来围攻保安,只要保安用手稍微把她们推开时,她们趁机躺在地上,然后到有关部门去告状,说保安打人了。

小区居民反映:住在这里不安全

【本报讯】采访过程中,兴业花园一刘姓业主告诉记者,这么多人住一套房子,卫生和噪声这些都是其次,最关键的是这里经常打架,有的临时住客还持有枪支,有时半夜三更有警车开到小区来抓人。

布吉镇综治办表示

将联合查处违规十元店

【本报讯】布吉镇沙湾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将联合当地派出所、消防等部门一起去清除违规十元店。

布吉镇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说,如果租户(十元店店主)事先没有告诉房东房子是用来开“十元店”的,房东有权把房子收回,就算是签了合同也不算是违约。如果他们在房屋租赁办做了登记,他们租赁办公室也会帮房东向租户把房子要回来,维护房东的权利。但如果房东明知租户租房屋是用于转租的,一旦发生刑事案件或其它问题,房东要负连带责任。

就此,记者还采访了布吉镇镇政府综治办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到6月初,将由他们综治办牵头,联合行政执法队、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一起行动,强制清除布吉镇所有的违规“十元店”。

相关链接

小区治安记录

在兴业小区保安的记录本上,记者看到这样几段文字:2004年元月20日,龙岗公安分局来兴业花园4栋的“十元店”搜捕窝藏在这里的杀人犯;2004年元月30日,3栋703房(十元店)发生旅客持刀砍伤人事件;2004年2月3日,4栋501房十元店主与4栋302房十元店主互相争客打架。

“十元店”易成治安盲区

在深圳,所谓“十元店”,就是最便宜的旅店,价位在每天十元左右。这些“十元店”的店主,一般并非房屋的业主,而是一些外来人员,他们先从业主手中租下一套三室一厅或两室一厅的住房,然后用木板隔成多个小房间,再出租给经济困难或在深圳临时找工的人员。由于管理上的漏洞,这些“十元店”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店主为了赚钱,对租住人员的情况不做任何登记,使“十元店”成为治安盲点;二是店主在未注册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三是由于这些小店基本上全用木板隔成,留下严重的火灾隐患。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深圳市所有出租屋必须接受登记,否则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20%的罚款。新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自签订租赁合同起10天内需到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出租屋未予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20%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

据悉,现行条例中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除缴纳综合税率为14.4%的租赁税外,还应按月租金的2%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但实际上,无论特区内外都存在大量私有房屋出租却不办理租赁登记的现象。

出租屋一直是我市城市管理的难点、社会治安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据统计,我市现共有出租屋160万间(套),近年来,出租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约占全市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高达50%。

责任编辑/sz002
地产资讯,更多精彩在首页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755-83496395][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