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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提要]一、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在指定时间、指定的公开场合,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的主持下,竞买人手持由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竞价号牌应价,竞买土地使用权

一、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在指定时间、指定的公开场合,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以下简称主持人)的主持下,竞买人手持由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竞价号牌应价,竞买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的行为。

本次拍卖定于  2005    6    10    15    30  ,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举行。

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向竞买申请人提供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本拍卖文件包含下列资料:

(一)G01037-0099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三)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

(四)深圳市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五)《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六)《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

(七)G01037-0099地块宗地图。

有意竞买者,可到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业务受理窗口或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设计大厦1楼)免费领取拍卖文件,领取文件时须填写登记表格。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四、竞买申请人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的日期及地点索取拍卖文件后,应仔细审阅拍卖文件内容,对拍卖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或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755) 289181308378521683785215

竞买申请人应现场踏勘拍卖地块,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竞得人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视为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已交付土地。

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申请人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的竞买申请文件必须以中文书写,文件中的附属证明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应以中文为准。

(一)公司、企业参与竞买的,应提交: 

1. 竞买申请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4. 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原件);

5. 公司(企业)章程;

6.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其它应提交的文件。

(二)具有独立经济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参与竞买的,应提交:

1. 竞买申请书(原件);

2. 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核原件);

3. 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该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其它应提交的文件。

(三)个人参与竞买的,应提交:

1. 竞买申请书(原件);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其它应提交的文件。

(四)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竞买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见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

联合竞买的,各成员单位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六、本宗土地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或港币800  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  2005    6     8    16    30  分前汇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成交后,履约保证金计入地价款;未成交的,请于拍卖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到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振华支行

帐号:032002610056968

港币、美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港币帐号:0021322101182DE

美元帐号:0021422101183FI

七、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竞买人,竞买时以人民币报价,但必须以港币或美元支付履约保证金和总成交价款,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比率按拍卖当天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汇率(买入与卖出的中间价)结算。

八、竞买申请的受理时间为  2005    5    10  日至  6    8  日的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  6    8    16    30  分。受理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1楼,受理单位是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收到竞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竞买要求的,进行预编号,并发给回执。

九、竞买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竞买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申请:

(一)申请文件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二)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六)竞买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情形;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对无效的申请不作解释。竞买申请人可于  2005    6    9  日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竞买资格。

十、需咨询本次拍卖相关问题的,可于  2005    6    3  日(工作日)以前,书面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或者进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咨询。

十一、符合资格的竞买申请人应凭回执(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  2005    6    10    14  时至  15  时到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统一制作的竞价标志牌。

十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认为需要对拍卖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时,将于拍卖日七日前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公告,不作另行通知,其修改、补充公告与本拍卖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三、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

(一)主持人、记录员就位。

(二)竞买人显示竞价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三)主持人简介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宣布拍卖起叫价及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的幅度。在拍卖过程中,主持人有权根据竞买应价情况调整每一次应价数额。

(四)竞价标志牌代表竞买人的资格。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同一价格,先后应价的,确认先者。最后应价出自两个竞买人同时所为的,主持人可再提出一个递增价让竞买人竞投。

(五)起叫价不等同于底价,竞买人最后应价低于底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六)竞买人最后一次举牌应价时,经主持人宣布最后应价数目“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时没有人再应价,主持人以击槌方式确认成交,上述土地使用权由最后应价者取得。

(七)主持人宣布拍卖地块的竞得人,出让人当即与竞得人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竞得人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即时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但由于工作程序原因,不能即时签定的,可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出让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定。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开发金及市政配套设施金)。

十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按成交价的  20%  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支付违约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另行出让该宗土地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一)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竞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六、竞得人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后,必须严格遵守出让合同的条款,并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可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本须知第十五条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十七、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发的付清土地价款凭证,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地产证》。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员及观众,应遵守拍卖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九、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本中心特作出本拍卖须知。

二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五年五月十日
责任编辑/s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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