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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房独家采访:无证封杀认筹 开发商如何应对?!

  [提要]取消认筹是政府"打击炒房"及时又有效的一项措施王锋(博士):  首先王博士对“封杀认筹”这一名词表示了极度的不认同,王博士指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取消认筹这是政府“
  结合全市房地产广告专项整顿行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4月1日起,禁止一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以任何形式开展所谓的“认筹”详情>>
   不交任何费用,只做意向登记,而且可以享受优惠条件,这种变通是开发商应对政府刚出台的“禁止一切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以任何形式开展所谓的认筹”政策使出的招术。详情>>
  争对政府的政策和部分开发商的对策,搜房网对业内专家进行了一次电话采访:

取消认筹是政府"打击炒房"及时又有效的一项措施

王锋(博士):

  首先王博士对“封杀认筹”这一名词表示了极度的不认同,王博士指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取消认筹这是政府“打击炒房”及时又有效的一项措施,因为现在房地产市场在认筹阶段爆炒的行为比较严重,这种炒作对于房地产市场和置业者都会带来损害,导致真正要买房的人买不到房,炒家又不是真正要买房的人,他们不断抬高房价,使得真正的购房者把房价都作为次要因素了,只要拿到房就可以,不管房价高低了,最后就形成了房地产泡沫。因此提前认筹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也是政府提出这一政策的主要原因,而且这不仅侵害了置业者的权益,对于那些规范的开发商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规范的发展商,有品牌的发展商是没有必要这样做的。

  对于“变相认筹”不交款享受优惠待遇的做法,要看其实质目的,是不是为了“炒做”,如果房号都被人定去了,有人炒做买卖房号这就不行了,关键是看这种行为是不是合法,有没有违规,如果这种炒做行为扰乱了市场就一定要打击。对于认筹是否违规的做法,关键要看两点:一、是否收费,二、是否有炒做嫌疑。

  对于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认筹的,一样要看其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如果说一房多卖或者别的违法行为,那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下定金签署的协议已经是合同的一部份享有法律效应。现在不论发展商做什么,只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做营销就是允许的。

中央政府、深圳市政府各出招术形成组合拳

邹蓝(博士):

  这次深圳市政府出台不允许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楼盘进行认筹的政策,也是随着中央政府采用市场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组合拳之一。因为深圳市政府出台的这个政策,是在维护合法地产商的利益,没有玩猫腻的开发商是不会被拎出来。

  现在个别楼盘还出现了变相认筹不用交钱享受优惠的做法,房地产开发商这样做可以找到一些意向客户,但是也有不少的是人炒楼,当然双方如何保证彼此的信任,这是个问题,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约定,双方都奈何不得,因为只是个签名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双方的信任度都是值得怀疑的。

  从宏观政策方面看,中央出台的政策就是釜底抽薪的做法,而深圳市政府就相当于在锅里搅搅把坏了的东西挑出去。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做法,但目的都是平抑房价。深圳房价从全国来看泡沫比较小,如果这次的效果好,后面还会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可能性就小些。如果效果达不到,就肯定还会有相关政策出台,问题就是哪个地方动作大,哪个地方动作小,但就深圳可能性较小。

对于品牌开发商来说取消认筹影响不大

罗雷(百仕达副总经理):

  “无证封杀认筹”对于品牌开发商来说,不产生什么影响,因为对于我们来说一直是这么做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抑止炒房,其实现在出台的每一个措施都很难说出他在某一个点上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现在政府是在不断的封杀掉一些在房地产行业中不明确的灰色区域,在使其不断清晰化。总体来说是这样一个思路,以前可能对这方面没有一个很清晰的界定,而现在政府是让它变得更加清晰了,所以整体来说,它对房地产还是会起到一个规范的作用,也可以说它只是打击一个过渡的投资行为的措施。

  对于变相认筹,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但对于一些开发商可能是有些苦衷吧,因为毕竟这个政策的出台来得有些突然,可能对于这些开发商在销售上面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使得这些开发商不得不想一些应对的方法,但是考虑问题还是应该从大局出发,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做法最终还是会得不偿失的。

我们要正确理解政府出台这一政策的意图

郑叔伦(中原地产副总经理):

  这个政策最主要是给了我们一个信号--政府抑止炒房。对于短期内炒房人的影响较大,但从长期来看,对于楼市的健康发展是有帮助的。增加市场透明度对于规范的发展商和消费者来说都是件好事。

  对于“变相认筹”,很多人是断章取义,政府并不是说卖楼有罪,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收受订金无疑是将风险加到了消费者头上,这样不允许,不过在楼盘销售之前向消费者介绍推荐他们的产品并进行一个登记,这没有法规说是不允许的,对于某些人断章取义的做法我是不认同的,我们要正确理解政府出台政策背后的意图,就是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当然,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开始收集客户资料也是可以的,但就会加长资金回笼的时间。

认筹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客户需求所做的工作

章建雄(港中旅置业助理总经理):

  这个政策的出台对楼市的影响应该不会很大,因为对于很多项目,特别是对于高档产品,开盘都是会等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几个月才开盘,认筹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对高端楼盘来说只是认筹时间缩短了,其他不会有什么影响,其实积累的时间太长很多客户成了无效客户。

  对于变相认筹不用交任何费用的做法,这是个市场行为并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当然积累客户资源的有效比例会降低,但这种做法对于真正要买这个项目的客户来说还是不受影响的,楼盘购买人群的绝对值不会改变,只是认筹人数庞大了,至于其有效性,相信开发商是会采取措施过滤出无效人群的,但最终结果还是一样的。

  对于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同样采取认筹的做法,我认为是合法、合理的。无论是什么样的产品,客户都希望是为己定制的,认筹的做法也是想预先找出产品的有效购买者,听取他们的意见打造出更适合消费者的产品。我认为“认筹”这个工作是开发商为了更好的了解客户的需求而所做的一项工作。我认为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认筹这是值得鼓励的,因为它对我们的工作不会有影响的反而会规范我们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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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z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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