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金”改称“意向金”房产中介玩文字骗取费用,李女士 中介 意向
交纳2000元的购房意向金后,房介突然说不想卖房了,意向金也不给退。近日,市民李女士遇到这样的窝心事。工商部门认为,房介将定金变换说法称意向金是打法律的“擦边球”。经过调解,房介已将2000元“意向金”退还李女士。
今年3月初,李女士通过一房屋中介介绍,在李沧区金水路看好一处房屋,由于房屋的位置好,房型也符合要求,李女士打算与中介定下该房屋。
但中介却说由于该处房子比较抢手,需要李女士先交付2000元的购房意向金,急于买房的李女士没有考虑,就将钱交给了中介。
但是当第二天李女士打算与中介签订购房合同时,中介却告诉李女士该处房子已经无法成交。
李女士打算要回2000元意向金,但中介却说,意向金不是定金,只是订钱,交了就不能退钱。无奈之下,李女士投诉至工商部门。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由于“订金”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知道“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中介玩文字游戏以“意向金”为名收取预付款,只是把“订金”换了一个说法,以此来骗取中介费。
所以消费者在交付预付款时一定使用“定金”一词。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该中介将2000元钱退还给了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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