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百货广场商铺遇产权争议 10年后"新业主"出现

深圳报业集团  2012-05-09 10:15

[摘要] 近日,市民陈小姐比较郁闷,她的一间位于深南东路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的商铺现在装修和开业均受到大厦管理处的阻挠,原因是她这个物业有产权争议,另一个“业主”已把她告上法院。“我买了10多年并一直在使用的商铺现在我却成了被告,产权不属于我了?”陈小姐质疑。

近日,市民陈小姐比较郁闷,她的一间位于深南东路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的商铺现在装修和开业均受到大厦管理处的阻挠,原因是她这个物业有产权争议,另一个“业主”已把她告上法院。“我买了10多年并一直在使用的商铺现在我却成了被告,产权不属于我了?”陈小姐质疑。

老业主无缘无故成被告

陈小姐所拥有的商铺位于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地下层01G34-6号。据她介绍,1994年,她以700多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该商铺,但因开发商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的问题,一直没有办下房产证。2001年,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于2001年4月27日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备案。从那时开始,陈小姐就一直使用该商铺至今。

但因开发商原来承诺的房产证迟迟未办下来,2003年、2004年,陈小姐多次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强制执行。2004年8月,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应赔付陈小姐延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损失。但至今为止,陈小姐也并未拿到该商铺的房产证。

“今年3月份,大厦管理处突然对我的商铺停电,说有人已经告了我,我不能再开业了。”陈小姐说,今年4月份,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无缘无故我成了被告。”。将陈小姐告上法庭的是“金怡富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起诉书称,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地下层01G34-6号商铺原属企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为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的大股东,以下简称企辉公司),并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颁发了房产证。随后,因企辉公司与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欠下银行债务,并以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多套物业做抵押,其中就包括陈小姐的01G34-6号商铺。2010年前后,金怡富公司买下了这批抵押物业,成为新的产权者。

 

新业主觉得自己很冤枉

当金怡富公司前往国土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时却发现,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房有限公司曾与陈小姐签订过房屋预售合同。金怡富公司认为,因上述商铺早在1996年及1997年就被企辉公司抵押给罗湖建行用以贷款,因此其转让行为无效,即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小姐签订的预售合同无效。“我们是通过正规的途径拍卖到这个物业的,现在却突然被告知其原来已经卖给了陈小姐,我们也觉得很冤枉。”金怡富公司总经理饶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记者采访了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管理处。大厦管理处张主任表示,因为陈小姐物业的产权不清楚,金怡富公司说房子是他的,而陈小姐说是她的。双方都有相关的产权证明,而作为管理处,他们只能站在中间的立场。“你哪个业主对我们来讲都无所谓,因为我们要的是管理费,我们要等法院的判决书下来才知道这个地方究竟是谁的。如果现在给他开业,金怡富公司把我们管理处告了怎么办?”

而据陈小姐称,和她情况类似的,目前与金怡富公司存在产权争议的有六七位业主。对此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