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深圳市住建局:将制定发布安居房买卖合同范本

深圳特区报  作者:窦延文   2012-08-21 09:56

[摘要] 昨日,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永福苑选房进入第三天,针对此前公示的该项目购房合同被部分申购者质疑存在“霸”条款一事,市住建局、开发商富通公司回应称,将尽可能完善有关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平等公允。同时,我市安居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正抓紧制定当中,将尽快发布。

昨日,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永福苑选房进入第三天,针对此前公示的该项目购房合同被部分申购者质疑存在“霸”条款一事,市住建局、开发商富通公司昨天作出回应称,将尽可能充分采纳各方的合理诉求和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关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平等公允。同时,我市安居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正抓紧制定当中,将尽快发布。

购房合同被指有“霸”条款

永福苑安居房选房日期安排在8月18日—22日五天。自8月16日起,富通公司在永福苑申购网站上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引起不少争议。部分申购者认为,该合同存在不少“霸”条款,对购房者不公。

合同第十六条:“[面积差异的处理]买卖双方约定,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买卖双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对此,有申购市民指出,如房子少10平方米,这个损失谁买单?

还有申购者对合同第七条、第十二条提出质疑,认为开发商补偿限定在1万元以内,而对买方赔偿则没有限制,对买方很不公平。同时提出,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交纳”这个标准定的太高,认为保障房的管理费标准不能参照商品房来定;可供选择的按揭银行少等。

承诺修改有关合同条款

针对部分申购家庭对买卖合同的个别条款的质疑,富通公司回应说,由于永福苑属于我市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没有现成的售房合同范本可供借鉴,对各方反映的情况,该公司正在进一步收集、梳理和研究完善,尽可能充分采纳各方的合理诉求和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关合同条款。

另外,对于部分家庭担心交付楼房将产生的较大面积误差及交楼的问题,该公司承诺每套房的面积误差将确保在政府规定合理范围之内,并按期交楼,确保申购家庭的合理诉求及利益。

 物业管理费或维持原定标准

针对物业费较高的问题,富通公司表示,一方面安居型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模式尚无明确规定,也没有任何政府补贴,因此对于企业而言,目前只能选择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物业管理费参照了周边同类物业的管理费水平确定;另一方面,对于永福苑这样一个规模仅3.5万平方米左右的较小项目而言,物业管理的单位面积成本偏高。经过测算,若以3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预核,该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收支按拟定的管理方案及目前的市场人工水平,也只能基本持平。故该公司认为现拟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是符合市场实际,较为合理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