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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推开之日 限购令退出之时

金融报  作者:贺宛男  2012-11-24 12:49

[摘要] 首先是“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对于全面开征房产税争议多的就是是否重复征税。因为购房者的房价款中有相当部分属于土地价格,而的商品房均已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属于政府性基金)。

这周二,财长谢旭人发表《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一文,对即将推开的房产税作了较为详尽的表述:“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有效调节财富分配。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结合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合理安排税收负担。认真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根据适当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的要求,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按照"正税清费"和"分类规范"原则,继续清理整合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解读这一段话,可以得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三大关键:一曰“构建税收制度”;二曰“改变税费并存”;三曰“逐步推开”。

首先是“构建合理完善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对于全面开征房产税争议多的就是是否重复征税。因为购房者的房价款中有相当部分属于土地价格,而的商品房均已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属于政府性基金)。

现在,财长明确要构建的是“税收制度”,而非“税费制度”,要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清理整合……政府性基金”。字里行间已经透露出,房产税将逐步取代土地出让金之类的政府性基金,当然,这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是“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就拿房屋买卖来说,既要缴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还要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土地使用权登记费,以及各种税收附加等费用。在房产税开征后,税费有望逐步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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