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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非开发商主业 交易征税20%究竟吓着谁?

深圳晚报  作者:胡文  2013-03-05 08:44

[摘要] “国五条”新政细则一出,深沪股市重挫超过3%,创9个月指数新低,49只地产股以跌停报收。个人以为,股市对国五条的反应明显过头了。其实,研读一下国五条,除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能提高二套房贷外,冲击力的就是对二手房交易按转让所得征20%个人所得税。

“国五条”新政细则一出,深沪股市重挫超过3%,创9个月指数新低,49只地产股以跌停报收。个人以为,股市对国五条的反应明显过头了。其实,研读一下国五条,除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能提高二套房贷外,冲击力的就是对二手房交易按转让所得征20%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虽说在来说是推出,但事实上,算不上新招。仅在珠三角地区,就有深圳、东莞执行过类似政策。事实证明,这一政策并没有那么大的杀伤力。股市之所以反应如此剧烈,不能排除更多是一种情绪上的宣泄以及相关机构的趁机作空。

2011年,深圳市地税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推出新政策:对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其中就包括20%税率的转让所得税。

这项政策实施之前,深圳二手房过户交易量激增。7月11日起,政策在深圳得到了较为严格的实施。实施之初,二手房成交量大幅度萎缩——政策出来后的次周,深圳二手房的交易量下降了三分之二。

成交低迷一直持续到了2012年初,成交价则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2012年3月以后,二手房交易逐步上升并重新活跃。

至于东莞,更早在2007年已按此政策执行。与深圳不同的是,计征20%的税费前,卖房差额中可以扣除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合理税费。和深圳一样,该政策实施前交易过户激增,之后是二手房交易的急剧萎缩。但之后逐步恢复,楼市未受到影响,税费的上调终都转嫁到买方身上,“结果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

从各地的楼市反应看,之前深圳、东莞的情形将在各地重新上演。二手房交易者急于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尽快完成交易,京津沪多个房地产交易人头攒动,很多窗口前排起长队。若不出所料,各地也将重复深圳、东莞过去的故事。

个人认为,在深圳来说,这项政策主要对年头较早、没有按评估价交易过的二手房交易有较大影响。而对已经实施了一次按评估价交易并征税的房屋没有太多影响。

道理很简单,如果2000年当时一套仅为50万元的房子,经评估后,认定现在市场价已经达到200万元。如果在近一次的交易中,它已经达到了评估价200万元,那么在其后的交易中,买卖双方肯定将把书面上的成交价一直为200万元——哪怕实际成交额已经达到了300万元。因为即便是卖方,也不愿转嫁让买方多付20万元的个税。这一政策推出后,将使本就没有禁绝的阴阳合同,重新更为广泛地出现。

至于新房,在“国五条”之中,除了贷款可能收紧,受到的影响并不大。甚至有人形容,“国五条”是帮助政府扩展新区,引导购房者去买新房。因为,从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买新房好过买二手房。如此,就更难理解地产股为何了:难不成地产商是以卖二手房为主业吗?

或许,市场会以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来反映人们心态的变化。以深圳的社区梅林一村(小区网论坛)为例,一位中介声言,偌大的梅林一村数千套房子,目前业主签约挂盘的房子不超过十套。

而事实上,除非遇到重大变故,没有业主愿意卖房子。就像2011年初推出限购令,使人们更加反而助推房价一样,这次二手房征税20%又会有着怎样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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