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闻某(因诈骗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妻子(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4年至2008年4月期间将夫妇名下四套房产(均为某银行按揭房)多次抵押给受害人邱某等,共计诈骗所得人民币2000余万元。
【深圳商报讯】(记者包力 通讯员 黄少彬 陈杨杨)闻某(因诈骗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妻子(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04年至2008年4月期间将夫妇名下四套房产(均为某银行按揭房)多次抵押给受害人邱某等,共计诈骗所得人民币2000余万元。
近日,罗湖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胡某。
2004年至2008年4月期间,闻某夫妇以扩大经营规模、解决季节性紧缺资金为由,将已按揭的四处房产抵押给受害人邱某、余某、陈某、某等。
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闻某还伪造了某租赁合同中“一次性支付五年场地使用租金人民币81万元”一项(真正的合同上,闻某只预交了两个月的租金1万元人民币)。
另外,以高利息(每年24%、甚至每月10%不等)为诱饵,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协议),共骗取受害人邱某、余某、陈某、某等人人民币2000余万元。
同时,案中有案,闻某夫妇还拖欠朱某等17家供货商的货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闻、胡夫妇二人从2008年4月1日逃匿至今,终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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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来源:扬子晚报)
看中介怎么一步步玩“空手道”
1房主将卖房信息挂到网上,被中介瞄上
2 接到中介来电:有人看中了房子(骗局由此开始)
3 进店后,买方没到场,中介出面,称买方已委托全权代理(有时也会由店员冒充买家演双簧)
4 经讨价还价,双方成交,签订居间合同
5 中介提出可先把房子过户给中介,由中介全权代理过户手续(这是骗局关键的一步)
6 房主拿到中介的首付款后,交出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
7 多次催款未果,一查才发现房子早已过户给别人
8 再找房产中介,对方已经人去楼空(后悔不已)
提醒:房主在卖房屋时,不要怕手续繁琐,轻易不要向中介办理全权委托手续,更不能随便就交出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一旦如此,自己就丧失了主动权和控制权,房产中介背地里怎么操作都不清楚,则会落得“房财两空”。
大学毕业后的索中林放弃了电信局的“铁饭碗”,来到常州创办了聚丰房产中介公司,短短10年间演绎了一个创富神话,辉煌时之间开了10家门店,房产平均成交量坐上常州市老大的位置。
然而,2011年楼市不景气导致资金链断裂,拥有40多家门店的聚丰房产不得不关闭。随着聚丰房产的倒闭,索中玩“空手道”,诈骗20名购房者1200多万购房款的惊人黑幕这才浮出水面。昨日,常州钟楼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索中林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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