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历史违建确权将试点 非“小产权房” 深圳哪些违建可以依规确权?深圳部分符合条件的历史违建有望得到确权:原村民拥有3栋以内违建可通过补缴地价及罚款,进行处理确认。
深圳部分历史违法建筑符合条件后可确权
近期将启动批12个社区1个街道试点
深圳哪些违建可以依规确权?4月1日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开始施行。深圳部分符合条件的历史违建有望得到确权:原村民拥有3栋以内违建可通过补缴地价及罚款,进行处理确认。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昨天通报称,近期将启动批12个社区、1个街道的试点范围内实施新办法,未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原村民身份如何确定
根据实施办法,部分历史违建可按规定登记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对于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兴建的违建不予确认。
对于原村民的身份确认,新的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在遵循深圳市政府2006年颁布的《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的前提下,历史违法建筑申报人为原籍在本市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或者原符合实施办法规定,但因、就业、婚嫁、服兵役等原因户籍已迁国内其他地方的,对在其原籍所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所建的历史违法建筑进行处理时,仍适用原村民相关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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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负责违建初审
根据规定,实施办法仅适用于原村民在其原籍所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所建住宅类历史违法建筑,或者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外安排用地上所建的住宅类历史违法建筑。街道办事处负责历史违建处理的初审,包括当事人身份确认、建设时间核查、原批准文件的真实性核查、权属调查和分宗定界、建筑物现状用途核实。
据了解,2009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1日,市查违办开展了全市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受理工作。根据统计结果,全市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普查总量为35.7万栋,建筑面积为3.92亿平方米,用地面积131平方公里。其中符合或适用原村民处理政策的,当事人名下仅有一栋住宅类历史违法建筑的(“一栋”指整栋住宅,不包括一栋建筑物中的“一套”房屋,下同)约8.2万人。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底普查出来的违建面积与2009年相比略有下降。
不能理解为“小产权房”确权
深圳市多次澄清,深圳不存在“小产权房”,目前存在的违法建筑、非法统建楼属于城市化历史问题。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中指向的历史违建,主要包括历史违法私房、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商业、类历史违法建筑以及公共配套类历史违法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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