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有媒体曝光称:有购房者以假离婚的方式获得贷款,记者卧底采访,以150元即可拿到仿真度甚高的“离异”公章;800元即可购个假“离婚证”,且楼盘销售人员也涉嫌为购房者“教路”钻贷款空子。
骗招3
个别银行给款留了“后门”
以“装修”名义可押房换贷
在国家调控楼市的措施中,国务院已明令“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严控款,款不可进入楼市”。据记者了解,“押旧买新”等贷款产品的确已停止,但以“装修”和“生产周转”名义申请的纯抵押贷款照样可以获得批准,于是有的人以“装修”或“购买原材料”的名义做一个合同,也可以以房屋抵押拿到贷款,一些银行对贷款资金流向审查不严格。
一位按揭业人士告诉记者,大部分银行对款的资金流向审查严格,必须要进入对公账号,但也有一些银行对此审查很松,甚至个别银行允许进入私人账户。
记者以个人名义向按揭公司了解款的申请情况,工作人士表示,若申请者本身拥有公司,则款容易获得,以“购买原材料”的名义即可向银行提出纯抵押申请,贷款额度为评估价的7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记者表示自己只是事业单位员工,没有公司,按揭公司人士于是又问:“你的亲朋好友中是否有开公司的?可以借用他们的名义来贷款。”
律师视线
明目张胆地骗比假离婚更恶劣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彪表示,从民事而言,买家采用伪造等手段欺诈银行,使银行在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了贷款合同,发放了贷款,银行可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贷款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有权要求借款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刑事上,买家伪造等行为,可能触犯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视其情节的严重性,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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