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内通常将已购房的老业主,由于对新开或新推盘价格低于其购房时的价格不满,而发生的集体与地产开发商闹事的行为,称为“房闹”。
业内通常将已购房的老业主,由于对新开或新推盘价格低于其购房时的价格不满,而发生的集体与地产开发商闹事的行为,称为“房闹”。
他山之石
在欧美等国家,购房实行的是分期付款,预售时交30%房款,封顶时交20%,验收时交30%,交楼一年后再交齐剩下的20%,购房者对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满意,都可以拒绝支付余下的款项。
今年以来,因房价下降而产生的“房闹”事件,频频在杭州、宁波等地发生,“五一”期间,杭州更是连发三起。业主们有的要求退房,有的要求赔偿,还有的以房子已低于成本价为由质疑房产质量。为什么会出现“房闹”?“房闹”究竟是毫无契约精神的无理取闹,还是想借规手段来实现合理诉求?“房闹”会影响到楼市调控政策吗?
“房闹”根源在于预售房制度
“去年8月份买的时候,每平方米是12600元。今年4月的剩余房源,价格降到了8800元每平方米。”杭州“昆仑天籁”业主女士说,“半年多时间就损失了30多万元,昆仑应该弥补我的损失。”业主徐女士说:“我的邻居迟买了几个月,就比我少花几十万,你说我怎么能平衡?”
“单纯指责‘房闹’没有任何意义。”“房闹”和“医闹”一样,其形成原因很复杂,他们本身也是制度的受害者。某专业人士认为,“房闹”产生的根源在于我们目前实行的预售房制度。“我们的预售房制度,购房者都是对着图纸和规划就全额付款了,基本上是在对房子品质完全无法保证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价涨了还好说,一旦房价下跌,必然会影响到购房者的心理预期,产生不满情绪。而更关键的是,房款都交齐了,对开发商也就没有制约了。”
某专业人士介绍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经历了2003年、2005年、2008年和目前的四轮调整,几乎每一轮调整,都会有“房闹”出现。而在欧美等国家,购房实行的是分期付款,预售时交30%房款,封顶时交20%,验收时交30%,交楼一年后再交齐剩下的20%,购房者对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满意,都可以拒绝支付余下的款项。这种方式,既可以对房产质量进行很好的掌控,对于短期内出现的价格大幅波动,开发商也可以及时对老业主作出让利和补偿,这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房产质量都是一种保障。
他认为,我国的预售房制度虽然早期对于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目前这种方式的弊端已经显现出来了,而房地产市场已相对成熟,完全可以对这一制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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