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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44期:深圳住房公积金 穷人帮富人买房筹钱?

房天下-今日话题  作者:谢水木生  2012-07-20 00:30

[摘要] 时下高企的房价,很多人至今还没使用过公积金。无房者即使想用公积金买房,一般也难如愿。那么,住房公积金是如何成了摆设?为什么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让穷人更穷”?网友又为何抱怨住房公积金是穷人帮富人买房筹钱?

 

【声音】

政协委员: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让穷人更穷”

在谈到的现行的公积金制度时,政协委员朱征夫首先提出该制度存在太多不合理、不公平问题。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带有强制性,无论员工是否计划购房,都要缴存一定比例的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且自己名下的公积金余额,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使用,这就限制了员工(包括低收入员工)对个人财产的支配能力。

“对于没有能力买房,拿出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减少自己的收入,公积金本身是一种互助性质,买不起房的本来就没有钱,却被迫帮助有钱买房的人筹集资金,”朱征夫指出,这意味着低收入员工和无能力买房的员工为他人购房提供资金,“结果是让穷人更穷。”朱征夫毫不客气地提出批评。

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大修

朱征夫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很多不合理,应该要改一改,而且要大修!”

提公积金有诸多不合理限制

朱征夫谈到,本来公积金主要是用来买房或租房用的,按规定是可以用的钱,但是在提取公积金时,却出现很多限制。目前许多地方规定在购买住房时,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凭买卖合同及全额款等,“要你出示购买合同,购买,等你有了,相当于房款付完了,开发商才会给你。”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四处找朋友借款付房款。许多员工不得不先找朋友借钱,在缴交全额房款、拿到全额款后再申请提取使用公积金余额,既费时又费力。

不仅如此,朱征夫还考虑得更为长远,他介绍,老人本来是有住房公积金余额,但又没有到使用的条件,而公积金又只能本人使用,怎么办呢?

“他们只好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孩子的房产证上面,但麻烦又来了,以后就会发生继承和转让问题,又要另外缴税。”朱征夫指出这种情况下会容易出现更多的问题。还有,提取公积金交付房租,通常也需要提供,但在实际生活中想从房东手中索取租金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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