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消息称,昨日上午10时许,招商雍景湾小区近20名业主因车位纠纷到招商街道办维稳信访。上周五雍景湾开发商招商地产突然转让停车位使用权,遭到业主反对,理由是招商地产所谓的租赁车位70年,实际上是变相买卖车位,在目前法律法规下是不合理的行为。昨日街道办承诺将会尽力处理,搭建平台给双方进行沟通。
据消息称,昨日上午10时许,招商雍景湾(小区网论坛)小区近20名业主因车位纠纷到招商街道办维稳信访。上周五雍景湾开发商招商地产突然转让停车位使用权,遭到业主反对,理由是招商地产所谓的租赁车位70年,实际上是变相买卖车位,在目前法律法规下是不合理的行为。昨日街道办承诺将会尽力处理,搭建平台给双方进行沟通。
业主:租期70年违反合同法 变相买卖车位无耻
自上周四传出招商雍景湾买卖车位的消息后,雍景湾的业主们就开始不平静了。记者在招商雍景湾的业主论坛上看到的都是对于买卖车位的愤懑与不平,甚至认为这种行为是“无耻”的。
昨日上午10时许,业主陆续前往招商街道办就车位问题进行协商,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打过招商地产售后服务电话,“没有人接听”,便再无下文。
12时,一名维稳受理总台的科长李丁山出面协调此事。对于此前接访人员中途两度开溜的行为,他表示不做评论。就雍景湾车位事件,他承诺街道办将会尽力处理,搭建平台给双方进行沟通。
一些业主代表向记者介绍说,上周四突然收到了招商地产置业顾问打来的电话,询问是否同意“卖”车位,当时不少人表示反对。根据招商地产销售现场公示及此前《现场》的报道中,雍景湾本次转让停车位使用权,明确说是以12万-15万元价格转让停车位70年的使用权,而签订的将是租赁协议。业主代表认为招商雍景湾并非是租赁车位,而是变相出售车位。
他们的依据来自《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霍静指出,“70年超长租赁”已 过了《合同法》长租赁期20年的强制性规定,如此情形下的车位并没有法律保障。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尚未对停车位进行确权,也不能为其核发独立产权证。公开资料显示,深圳自2003年开始起草《深圳市区分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但在2007年由于《物权法》出台而搁置至今,也令深圳地下停车位买卖一直处于政策的空白状态。
还有业主认为,招商雍景湾的做法也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首先招商地产并没有取得地下停车场产权证明以及销售许可证明;也没有在车位出售1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另外,雍景湾一部分户型为双拼户型,在销售车位时并没有将双拼户型视做一户,而是“一个房产证可以个车位”,这导致很多家庭可以拥有2个车位,违反了地下停车位“每户一个”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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