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此前,虽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呼声甚高,但一直无所作为。深圳一号文件公布当日,就被解读为“深圳集体用地将放开入市”。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难题,终于在深圳打开一个缺口。
1月18日,深圳市发布《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及其六个配套文件(下称“1+6文件”)。
这份深圳市2013年一号文件中,提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将手中的工业用地上市流转。
此前,虽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呼声甚高,但一直无所作为。深圳一号文件公布当日,就被解读为“深圳集体用地将放开入市”。
但此后深圳方面强调,因为深圳土地已全部实现国有化,因此“集体土地进入市场”一说并不准确。
实际上,经1992年和2004年两次土地统征统转,深圳已不再有集体土地。
此次深圳政策创新,主要是针对城镇化过程中存在“部分土地权益有争议,政府拿不回,集体用不了”的历史问题。同时,改变部分深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将土地用于低端厂房建设、廉价出租的现状,以期盘活土地资源,为深圳转型升级腾出更大空间。
对于土地紧缺的深圳来说,其经济发展的瓶颈正是“合法外用地”无法有效利用。
而处理好土地历史问题,并将这些土地纳入合法框架,正是其此轮土地改革的重点。“集体工业用地”入市的政策创新,则打开了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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