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个月,吴麟錾比平日都要忙碌些。这位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执法队综合执法科科长新增了一个头衔——建设路“路长”。
近几个月,吴麟錾比平日都要忙碌些。这位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执法队综合执法科科长新增了一个头衔——建设路“路长”。
2012年底,龙华开始尝试“路长”责任制。在2013年至2015年改革创新计划中,龙华新区城管部门已经明确将在全区试行“路长”制提上日程。
受宝安“河长”启发
2012年11月2日,宝安区召开河流“河长制”实施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河流治理大会战,宝安区66条河流的68位“河长”走马上任,力争用5到10年的时间,实现全区河流水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亲任深莞两地界河茅洲河“河长”。
“宝安河长制这个大动作直接启发了我们执法队的领导和队员”,吴麟錾对记者坦言。
“路长”责任制的思路应运而生,作为综合执法科科长的吴麟錾则成为“路长”制实施方案的具体制定者。
效仿宝安河长制“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的工作机制,龙华执法队提出“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一路一长”。
“路长”是负责道路的责任人,对道路管理范围内的“城市六乱”、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乱搭建、泥头车沿街撒漏及户外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负统筹、监督、协调、督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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