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半个月前,75岁的邵玉蝉突然接到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她觉得都塌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女儿竟会为了四分之一的房产与她对簿公堂。
女儿
突然要争遗产是因不信任继父
女士1976年结婚,父亲病逝后,就把母亲接过来同住。“因为我是教声乐的,可能母亲觉得有些吵。”于是到2000年,母亲又回到自己的住处,那一年女士让儿子也出国留学新西兰了。
“一直和母亲的关系很好。”女士表示,她经常给母亲买米买油还有鸡蛋,一个月花费差不多800元左右。之后记者从女士的表姐那里,也得到了对这些说法的肯定,“我表妹经常给她的妈妈换东西,出国前还帮忙换厨房的台面”。
母亲的再婚,让女士十分诧异,“我们的关系瞬间就改变了。”女士称。虽然母亲和谢先生在一起很久了,她也早知道这个事实,但当她得知母亲已经领证后,女士开始不放心了,这也是她将母亲告上法庭的主要原因。女士告诉记者,“说实话,我就是为了防那个姓谢的。”
为什么已经拿到遗嘱,还要将母亲告上法庭?女士称,谢先生背景很复杂,与之前家里关系处理得不太好,母亲又是他的第三任妻子,平时也时常不着家。这些事实让女士觉得不放心,才会连带地关心房子的问题,她表示,“其实四分之一的房产,我拿着也没用。”
女士还告诉记者,她是考虑到母亲有心脏病,才一再拒绝出庭对质,“我怕出庭让她有过激的行为”。女士表示母亲的遗嘱可以随意撤掉,所以她觉得不放心,在咨询相关人士后,知道可以用继承的方式得到房产。
“那房子的一半是我父亲的,我肯定要关心这个事情。”因为害怕母亲糊涂,又怕没有她的,母亲会私自将房子处理了,女士决定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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