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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莞惠消委会提醒:买房更要小心退房难!

广州日报  2011-12-23 09:58

[摘要] 昨日,深莞惠三市消委会联合发布第8期消费提示,文件中指出,当前各地楼价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动迹象,鉴于年底开发商促销优惠活动多,深惠莞三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买房容易退房难,潮中购房须格外谨慎。

深莞惠三市消委会昨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深莞惠三市消委会昨日联合发布第8期消费提示,文件中指出,当前各地楼价都有不同程度的松动迹象,鉴于年底开发商促销优惠活动多,深惠莞三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买房容易退房难,潮中购房须格外谨慎。

案例:草率下定遭遇退房难

东莞市消委会接到一群体消费者反映某楼盘售楼现场打出“影响居住环境的市政项目会迁移”的宣传承诺,但在《认购书》上却设置了免责条款。消费者为了得到周的优惠房价,明知《认购书》有剥夺权利的条款还是草率下定签字。其后开发商对项目迁移没有给出具体的落实时间,部分消费者就此提出退房要求。

经东莞市消委会介入调查发现,虽然当前开发商已承诺承担项目迁移的资金,但市政项目迁移牵涉多环节和条件,不由开发商说了算,具体时间仍难以明确,消费者的退房诉求很难达成。

据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要退房须满足严格的相关法定条件。“商品房交易金额大、手续多、周期长,且要考虑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因素,确实是购房容易退房难。”

提醒:看清条款再签认购书

深惠莞三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把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了解房子的性质,看是否属合法交易的商品房,是否具备预售楼许可证,购买楼花风险大。

要了解房子的周边环境,看是否存在对居住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或设施。如果认购书、合同等文书存在限制个人权利的情形,尤其是在退订(定)房方面有显失公平的条款,拒绝交易,回避风险,千万不要抱着“买到优惠再算账”的侥幸心理。

另外,开发商或销售人员的重要承诺,比如赠送面积、房贷、回购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写进认购书或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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