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民陈小姐比较郁闷,她的一间位于深南东路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的商铺现在装修和开业均受到大厦管理处的阻挠,原因是她这个物业有产权争议,另一个“业主”已把她告上法院。“我买了10多年并一直在使用的商铺现在我却成了被告,产权不属于我了?”陈小姐质疑。
近日,市民陈小姐比较郁闷,她的一间位于深南东路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的商铺现在装修和开业均受到大厦管理处的阻挠,原因是她这个物业有产权争议,另一个“业主”已把她告上法院。“我买了10多年并一直在使用的商铺现在我却成了被告,产权不属于我了?”陈小姐质疑。
陈小姐所拥有的商铺位于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地下层01G34-6号。据她介绍,1994年,她以700多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该商铺,但因开发商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的问题,一直没有办下房产证。2001年,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预售合同,该预售合同于2001年4月27日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备案。从那时开始,陈小姐就一直使用该商铺至今。
但因开发商原来承诺的房产证迟迟未办下来,2003年、2004年,陈小姐多次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强制执行。2004年8月,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应赔付陈小姐延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损失。但至今为止,陈小姐也并未拿到该商铺的房产证。
“今年3月份,大厦管理处突然对我的商铺停电,说有人已经告了我,我不能再开业了。”陈小姐说,今年4月份,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无缘无故我成了被告。”。将陈小姐告上法庭的是“金怡富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起诉书称,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地下层01G34-6号商铺原属企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为深圳百货广场大厦的大股东,以下简称企辉公司),并由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颁发了房产证。随后,因企辉公司与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欠下银行债务,并以深圳百货广场大厦多套物业做抵押,其中就包括陈小姐的01G34-6号商铺。2010年前后,金怡富公司买下了这批抵押物业,成为新的产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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