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轻时贷款买房,退休后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养老,仍然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死后才把房子交给银行。“以房养老”,这就是国外实行了几十年的通俗表述。
:好办法还需有政策推动
老人们对这种“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业务怎么看呢?
这个国庆节期间,家住彩田村(小区网论坛)的蒋先生正为79岁的老母亲进入深圳市社会福利老人颐养院而奔波。在听完记者描述的中信银行“以房养老”倒按揭贷款业务要求之后,他直截了当地表示“不会考虑”。
蒋先生认为,深圳作为一座年轻的移民城市,目前很大一部分需要进入养老院的老人都是跟随子女来深居住的。“他们几乎都没有深圳房产,即便子女有房产,但子女是否愿意拿房产去抵押贷款仍是未知数。”在他看来,绝大多数子女不愿意这样做。
蒋先生还表示,银行目前推行的这种“以房养老”,要求贷款人必须要有两套房、贷款期限长为10年等条件过于苛刻。“这肯定会导致一些有养老贷款需求的人贷不了,而符合条件的老人不会去贷款养老。”
对此,又是怎么看呢?
深圳市社会福利主任唐荣生上周向记者表示,在老龄化社会快速袭来、我国社会养老机构严重不足的前提下,各种行之有效的养老方式都可以尝试。就“以房养老”来说,目前推行起来的障碍在于配套的政策措施没有跟上,导致执行不下去。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原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教授认为,“以房养老”不失为一种可以实行的好办法,但目前推行起来搁浅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相关的扶持政策,而关键在于房屋的70年产权问题。“只要房屋的产权限制不解决,银行是不会贸然介入的。”
在郑梓桢看来,“以房养老”受限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并不是无解的。他认为,政府应该研究出台针对“以房养老”的变通政策。“比如一位60岁的老人,其实行倒按揭养老的房屋产权,能否在验明正身之后,延长其房屋产权至少覆盖到他85岁,才能让参与这项业务的银行有兴趣。”
郑梓桢表示,目前我们要大力推行“以房养老”,政府必须在政策上扫清障碍,而老年人、年轻人则要在观念上扫清障碍。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主任宋丁却并不这么乐观。他上周向记者表示,目前在国内推行“以房养老”,完全缺乏支撑性政策和制度保障。而且,由于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与中国人传统的拥有住房的观念相悖,因此全面推行“以房养老”缺乏动能。他甚至认为,目前在中国还不适合全面推行“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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