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周,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法制办将拟列入我省2013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包括修订《四川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业界关注。
{业界观点}
慎重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难题在于如何保证公平,如何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表示,对存量房征税是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能有效抑制、投机行为。但是,如果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反对派: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直指,房产税是普惠性质不会改变,其核心解决的是政府税收问题,因此只会短期影响房价,长期看只会促使地方政府提高房价。
全经连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表示,如果开征房产税,将会把房产税转嫁到1.7亿的租房人中。现在租房市场是卖房市场,如果这个不改变的话,房主会轻轻松松地把这一年的税转到房租里去了,这太容易了,所以说终承担这个房产税的就是租房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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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细则,目前都只涉及对新购商品房征收房产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则是对独栋别墅、住房征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不针对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出售、租出房屋时例外),因此,《四川房产税实施细则》和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征收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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