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义务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义务公办将试行积分办法。为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市局要求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和安排“三公开”。
福田区罗湖区 试行申请房政策
同套住房学制范围内不可重复申请
根据《福田区2013年义务阶段新生招生办法(征求意见稿)》,2013年福田区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量化,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采取“积分”办法。
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分以申请人在的住房情况和入户情况为基础,共分为5种类型,每一类型上下相差5分。另外,申请人是独生子女可加3分,租房户能提供无房证明的加2分等。
与福田区根据积分的高低安排新生不同,罗湖区今年小一招生实行“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的录取方法。即先根据申请儿童监护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划分五个申请等级类别,在此基础上,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住房性质、居住时间、社保年限计算积分。先按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应该注意的是,福田区和罗湖区都将在部分紧张的试行申请房政策,即同一套住房在学制范围内(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或初中)的,在该小孩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向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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