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世。被称为深圳“国五条”细则的《通知》中,明确对限价、限购、安居房建设等方面均列出规定,不过,备受市民关注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如何操作并未明确。
3月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面世。被称为深圳“国五条”细则的《通知》中,明确对限价、限购、安居房建设等方面均列出规定,不过,备受市民关注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如何操作并未明确。
深圳“国五条”细则摘要
一、根据我市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二、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
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发挥其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根据房价变动,适时、适当调整征税评估价格。
三、人民银行深圳支行可根据我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四、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加快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和销售,促进市场供应。
六、2013年度新安排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万套,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万套,竣工2万套,基本建成3万套。
七、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八、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管理和预期引导,提高市场监测频率,细化监测区域,加强热点监测力度。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