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卖双方于2007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因为涉案房屋是经济适用房,需要房本满五年。五年期满后,房屋还没过户就遇到了“新国五条”出台。面对可能被征收的20%所得税,买卖两家谁都不愿意承担,闹上了法庭。
追访
法官:“避税攻略”可能失去房产
房山法院法官卢涛称规避20%个税可能遭遇司法制裁或交更多税
自从新“国五条”颁布后,关于如何规避20%所得税的招数应运而生。这些招数是否真能派上用场,房山法院法官卢涛就此作出了解读。
招数1
假离婚假结婚过户房产
【举例】
这种避税招数分为:步,欲买卖房产的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原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二手房过户总费用只需要办理结婚、件的费用和房产证更名的费用,几百元即可搞定房产交易过户。
【解读】
法官称,假结婚假离婚在实际操作中很可能会发生“弄假成真”、“假戏真做”的情形,离婚时约定房产后,离婚后拒不复婚;或者与对方家庭异性结婚并在房产证上加名,任何一方拒绝办离婚手续并提出其他财产要求……这些均将给婚姻与家庭带来巨大危害,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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