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通过税收组合拳调控不断上涨的房价。土地税汇算清缴办法、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二手房土地税征收办法等一系列措施有望9月出台。同时,二手房交易按照评估价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也将随时启动。这是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章家寿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
拟开征二手房土地税
章家寿表示,我市土地税是从2005年11月开始征收的,针对房产开发商,对此日期之后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实行预征土地增税的办法,即普通住房按销售收入0.5%征收,非普通住房按1%征收,待房子售完后再根据开发商具体成本、收入等来确定土地税的税率。目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对开发商已经完成销售的项目进行清算,具体的清算办法有望在9月出台。
章家寿在会上还透露一个更为人关注的消息:对于个人转让一定年限内的非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也将征收土地税,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在加紧进行中,本季度内就有望出台相关办法。至于征收办法,章家寿还说,深圳有可能借鉴上海的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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