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社会各界对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关注依然是热度不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出炉后,各方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就此做出回应,同时表示,将于下半年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政策,年底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说法
住房:
“暂行规定”对缴纳人掌控过多
就市民提出的这些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深圳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秘书长,长期关注并参与住房公积金改革及制度设定的陈蔼贫。在他看来,该《暂行规定》在征求意见阶段在一些细节上还有待完善是正常的,同时他也指出,对提取进行设限是由于目前公积金的归集规模尚不足以支撑公积金贷款,所以无法让市民放开提取。他认为,并不意味着未来公积金充足,运作良好的情况下,还会遵循这样的限制。
陈蔼贫指出,住房公积金的权属无疑是明确的,属于缴纳者个人的,但它同时也有互助的性质。“如果人人都想把存进去的钱,立马拿出来,公积金就无从提供低息贷款,从而惠及购房者了。”在他看来,企业能够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好事,“但是你得允许它有一个积累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池里蓄了足够多的水,提取范围也就能随之增加了。”
另一方面,陈蔼贫也指出,从目前的情形看,住房公积金出台的办法体现出的“官”味还过浓,对于住房公积金这些本来是属于缴纳人的掌控过多。他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应该继续把角色真正转化到提供服务上来。(来源:房天下业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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