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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9年前提出 倒按揭或是大障碍?

中国经济网  2012-04-10 10:56

[摘要] 保监会人身保险部是具体负责“以房养老”业务的部门。1月16日,保监会人身保险部丁昶处长在接受采访时直言:“我们在2000年就研究了‘以房养老’,并且了解了很多情况,当时感觉这个事情有利弊两个方面。

 

可先从无子女老人做起

现实生活中,老人给子孙留遗产的传统观念等国情,让“以房养老”实施起来难度加大,孟晓苏对此深表理解,他同时建议,“如果目前‘以房养老’在有子女的家庭推广存在障碍,可以先从无子女、有房产的老人开始推广。”

前不久,中国老龄协会发布了一组数据:中国老年人的数量已经从原来的1.78亿增长到了现在的1.85亿。而中国有10%的无子女、有房产老人。按照这个数据计算,中国有将近1850万左右的老人属于无子女、有房产的情况。

日前有媒体报道,今年7月起,台湾地区将在100户无子女、有房产老人中做“以房养老”试点,试行以房养老制度。首轮试点选定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三地,对象是65岁以上拥有不动产、无继承人,但因拥有房产未能符合低收入户资格的单身老人。初步方案规定,65岁老人可贷房屋净值的五成、70到74岁老人可贷五成五、75岁老人可贷到六成。若老人去世,银行为取回贷款,房屋将会拍卖,拍卖扣除贷款后,余额则纳入专属基金,作为未来推动“以房养老”的财源。

孟晓苏VS保监会

“以房养老”有四大风险?

反购或让保险公司亏损?

保监会:老人去世后,子女要反购房屋。如果反购的价格比房子当初抵押的价格低很多,反购肯定没问题。但如果老人活的时间很长,保险公司要不停地给他钱,成本增加,导致反购的价钱很高,子女就可能不反购了。这样,亏损就要保险公司来承担。这就意味着,对保险公司而言,盈利是有上限的,但亏损是无上限的。

孟晓苏: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把房屋收回进行处理,这很正常。子女要是购买,这种处理国外有现成的方式,可以去学习,不要去做假设。其实,房屋并不一定要子女购买,这么多年搞反向抵押贷款的国家,没有发生房屋子女不购买、就无人购买的现象。反购只是个案的个别现象,任何国家都没有将反购作为选择,毕竟子女购买不是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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