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公积金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贷款规定》征求意见修改的过程中,经过再次测算,且考虑到贷款上线初期,职工账户余额较少以及我市房价等多方面因素,从贷款上线初期总体可贷资金较为充足的实际出发,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从80万提高至90万。
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四大创新举措
父母账户余额可为子女提前还贷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窦延文)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国内起步较晚,但进展迅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大业务将全部启动。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即将出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推出四项创新举措。
父母没有作为子女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可成为子女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子女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较晚,考虑到一些职工自身的购房需求已不强烈,他们更多考虑的是支持子女解决住房问题,为此,《贷款规定》明确,如果父母没有作为子女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但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扣减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用于提前偿还子女的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每年扣减一次。
实现房产交易、人行征信报告的联网核查。
为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审批高效,公积金与规土委、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了联网。对申请人的房产交易、人行征信报告可进行实时联网核查,公积金经贷款申请人授权,直接实时联网核实房产交易的真实性,及时了解申请人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既有效控制了贷款审批风险,又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时效。
实行贷款申请免填单。
为方便职工、提高办事效率,公积金通过流程优化,将填写贷款申请表环节和面谈环节有效的融合,职工只需按要求提交联名卡、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由公积金工作人员将其贷款申请信息录入系统,打印《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职工签字确认即可。这一措施打破了传统的贷款申请流程,有效节约了贷款申请时间,解决职工因不理解填写项目和要求而带来的麻烦。
实现职工归集、提取、贷款信息的共享和统一管理。
据介绍,随着贷款业务的上线,公积金业务系统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实现了对职工缴存、提取、贷款信息的共享和统一管理。当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系统自动调取和校验相关信息,作为业务审批的参考依据,既可提高审批效率,也有助于鉴别骗提、骗贷、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从而进一步健全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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