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深圳30年蝶变 从一个小渔村到品牌房企"大本营"

房天下  作者:马春艳  2012-12-12 14:52

[摘要] 在房地产市场,深圳也是众多房企的大本营,众多开发商从这里发家起源。除了万科之外,深圳控股、招商地产、金地集团及百仕达控股等一批深圳房地产企业也进入了综合竞争力排行榜前30名,成为一支引人注目的“深圳兵团”。

 

●1984年,邓小平次南巡视察深圳

1984年1月25日,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来到深圳河畔——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渔民村(小区网论坛)。他亲切的关怀如春风化雨,滋润着村民们的心田。而渔民村和深圳的巨大变化,也给老人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次视察以后,他欣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4年3月15日新华社报道深圳国际贸易大厦施工单位创造了三天建成一层楼的我国建筑的新纪录。“三天一层楼”成为享誉中外的“深圳速度”的象征。

●1985年1月1日市重点工程深圳金融大厦动工,1亿元。

●1985年01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1985年3月11日特区东部开发揭开序幕,首期开发范围西起盐田九径口,东至正角咀,面积为10平方公里。

●1985年3月22日广深珠高速公路深圳段动工。

●1985年12月重建了曾一度被撤销的深圳市房地产管理局,它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统管全市房地产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

●1985年12月29日建筑——深圳国贸大厦竣工。

●1986年2月13日,省政府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

●1986年3月5日,深圳家五家级宾馆--南海酒店竣工。

●1986年8月10日起,深圳特区涉外房屋的房产证、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改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

●1986年10月5日,深圳华侨城首期工程全面动工。

●我国目前长、现代化的公路隧道——梧桐山隧道于11月9日22时打通。

●1987年1月27横贯深圳市区地段的公路干线———深南大道1月27日凌晨一时全线贯通,至此,深南大道连成一线。

●1987年5月18日我国座钢结构大型建筑、当时楼宇(165米)的发展大厦封顶。

●1987年9月9日市政府以协议方式将一幅面积为5321平方米的职工宿舍用地的使用权有偿有期出让给中航工贸,协议地价106万元,使用年期50年。

●1987年11月25日深圳市以公开招标方式,将一幅面积为46355平方米商品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深华工程开发公司,地价为1705.88万元,使用期限50年。这是我国土地拍卖的槌,从此揭开了土地使用制度全面改革的序幕。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政府次以公开拍卖方式,将一幅位于罗湖区布心路翠园新村西侧,面积为8588平方米,用于建住宅的土地进行拍卖。

●1987年12月29日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草案),使深圳的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走上了法制轨道。

●1988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其9项配套细则初步制订出来,并于同时正式公布,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布和实施早的房改方案之一。

●1989年7月27日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提出住房供求“双轨三类”制。双轨即市房管局组织建房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房,三类:福利商品房、微利商品房和市场商品房。

●1989年8月,深圳市召开了房地产市场整顿大会,提出7项整顿措施,并公布了《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试行规定》、《关于土地、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在深圳经济特区进行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程序》、《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和《1989年以来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情况公布》等法规资料。经数月的努力,市场比以前规则多了,地价房价的势头初步得到控制,房屋的出售、出租、转让、抵押的管理有所加强。

●为了解决深圳的住房问题,市房产管理部门考察、借鉴了香港及新加坡住房发展经验,制定出《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市政府于1989年7月间批准试行。

●深圳市房屋交易所于1989年8月正式成立。

●标志着深圳特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项目——福田保税区于1990年2月8日奠基。

●1991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处完成机构组建并全面开展土地使用费征收工作。

●1991年5月,市不动产拍卖行承办了深圳市宗,也是首宗抵押房产公开拍卖。

●1991年6月,深圳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拍卖管理暂行规定》。

延伸阅读:

任志强:十年后房地产仍然是支柱产业 别不服气

房地产圈“赌局”是与非 房价上涨的一种无奈

任志强:房地产税费多如牛毛 政府拿走七成

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天量 或成策略

新代表地块回暖 未来房地产市场仍有空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