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情调查研究昨日发布《2012广东省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系列调研报告》。其中,深圳市政府公众服务总体满意度为70.26分,比全省平均成绩低0.63分,低于的惠州市6分,总体处于21个地市中后列,居2位。其中,住房保障得分为60.01分,为政府公共服务中满意度的项目。
广东省情调查研究昨日发布《2012广东省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系列调研报告》。其中,深圳市政府公众服务总体满意度为70.26分,比全省平均成绩低0.63分,低于的惠州市6分,总体处于21个地市中后列,居2位。其中,住房保障得分为60.01分,为政府公共服务中满意度的项目。
本次调研报告,是广东省情调查研究连续第五年对广东省21个地市级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进行绩效测评。深圳选择了福田、宝安、罗湖和南山进行调查,分十大类公共服务领域、八项基本公共服务共40项具体指标,收回有效问卷13200份。四个区中,罗湖区的满意度(72.04分),宝安区的满意度(68.84分)。
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十大类公共服务呈现发展不均衡趋势,其中市政规划、公用事业、公共文化体育、公共满意度相对较高,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八项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深圳市总体满意度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虽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群体差异。其中,公共文化体育满意度,对住房保障的满意度。
在解释为何经济总量领跑全省的深圳、广州等城市在总体得分和分类得分处于中后位,而经济发展水平站在第二梯队的惠州、江门和佛山却包揽前三甲时,该研究部主任建国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虽然与公共服务的公众满意度有一定相关,但非相关,只有当地政府能够把有限的财力,真正投入到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当中,群众自然会给出较高的评价。此外,在深圳、东莞等外来人口较多的发达城市,外来人口比例高于户籍人口,要想解决巨大的人群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压力大大高于二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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