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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效果待观察 深圳或成房产税试点城市

深圳商报  作者:何可人  2013-02-24 09:20

[摘要]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楼市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机性购房,并再次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楼市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机性购房,并再次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昨日,接受记者采访的深圳部分业内人士表示,新“国五条”表明政府对热点城市房价上涨的关注,但是执行力度还需等待实施细则以及地方措施出台才能确定。

新政力度有待强化

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楼市升温明显,尤其春节以后,“二套房首付将升至7成”、“贷款利率1.3倍”等新政的传闻甚嚣尘上。

事实上,新“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等五项内容,并不包含传闻中的政策。

世联地产市场研究部认为,新“国五条”延续了2011年“新国八条”的调控框架,从透露出的信息来看,未来的调控将趋向长效化和差异化。

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力度偏弱,不及市场预期。“国五条”与2011年1月份出台的“新国八条”相比,没有太多新意,但在当前楼市持续热销、房价上涨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国五条”的出台主要起到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对楼市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方面感到庆幸,新‘国五条’没有传闻中的严厉;但是另一方面,也再次释放出坚持楼市调控的强烈信号。”深圳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负责人昨日表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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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房价面临压力

在深圳中原副总经理贺晓丽看来,本次调控虽然以强调和重申既有政策为主,但同时也兼具连续性和针对性,抑制投机去化仍是调控的重心。

贺晓丽分析指出,新“国五条”的第二条明确:“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中指研究院公布的近两月百城价格指数显示,排在涨幅前十的城市中,超过半数为未限购城市,部分限购城市尤其是中西部的省会城市,由于限购执行比较宽松,也出现了较大涨幅。贺晓丽表示,如果按“统一要求”,则接下来部分上涨过快的城市将面临调整的压力。而深圳作为上涨较快的城市之一,在限购的各项流程上仍需加大监督力度。

同时,在新“国五条”中,国务院首度明确表态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未来房产税试点扩容已经箭在弦上。贺晓丽认为,从深圳近期的房地产市场走势来看,继2012年底出现翘尾行情、量价齐升后,2013年1月的深圳楼市又创下限购以来的新高。深圳作为市场程度化较高的城市,无论从环境、条件、技术上发展都较成熟,深圳很有可能纳入第二批试点城市之列。

贺晓丽认为,在面临通胀、资产价格上升压力背景下,限购、信贷门槛提高和房产税扩容,均可能成为“两会”后政策调控升级的备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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