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近日提请广东省深圳市五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对实施不到10个月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作出重大修改,备受公众质疑的骗购保障性住房罚款5000元的规定将成为历史。
“跟你们(记者)没什么说的”
住在福田区梅林二村碧荔花园碧菊阁B栋的刘静,被住建局调查出来家庭总资产135万多元。而她申报的家庭总资产仅为15万多。昨日,她说,统计出的百万财产不是她的。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敲开她的家门。刘静介绍,知道自己被处罚了,但还没去拿处罚决定书。
“隐瞒财产申报保障房有没有什么说法,什么理由?”
“我肯定是有理由的,我不和你们接触,我觉得没有必要,你们也帮不了我。”刘静语速急促。
“现在说调查出你有100多万的财产?”
“怎么啦?不是我的财产。我不跟你们说,你们这样搞我,我是个普通老百姓。我有什么(情况),也是跟政府部门说,跟你们没什么说的。”刘静一转身“啪”关上铁门。南都记者至少三次敲开刘家门,表示希望听一下刘本人的说法。
刘静则每次打开们都强调自己是“普通老百姓”,让记者不要打扰她,多次强调要叫保安和警察来,“你们(记者)没有道德。”一名邻居听到刘静有家财上百万还申请保障房,不由叹气,“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一点都不害臊。”据邻居们介绍,刘静住的房子是三房。南都记者从小区外中介处了解到,该小区三房月租至少3500元。根据刘申报的家庭收入,其在前两年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约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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