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某北京男子为了在北京买房而与陌生人闪婚闪离的报道,在业界激起巨大反响。而在沈阳,也惊爆有夫妻为了购买多套房,离婚7次复婚7次的消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杭州,虽然还没有发现有这样极端性的案例,但是为了房子而“假离婚”的现象却并不少见。
“假离婚”也须谨慎
当然,业内认为,“假离婚”可以规避一些房产限购限贷方面的政策,有可能降低贷款利率、购房税费等,但风险性也同时存在。选择这种方式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的感情必须真的很好,否则真的在假离婚期间出现感情问题,就后悔莫及了。
另外,以“假离婚”的方式重新去买房,银行等方面的审核也会更加严格,比如有银行会设定需要在几个月后才能放款,也会有银行要求你买理财产品。而因为夫妻双方之前存在的财务上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要“析产”,手续就会更加麻烦。
而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规定,即使离婚了复婚,复婚前买的房子,也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所以对此,双方应该及时做好约定,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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