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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箭在弦上 深圳或只对红本房产征税

华商网  2013-08-05 06:42

[摘要]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先于“时间表”的出台,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已经在包括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之间,已经形成初步共识。

 

不单个批准 或将多个城市集中推出

“简单点说,在试点之后你不买房,原有的房产就不征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需要征收房产税,在划定免征面积时,就要计算你以前拥有房产的面积,然后再确定应缴的房产税税额。”一位参与政策讨论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解释。

也就是说,虽然“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尽管杭州方案在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三个主管部门层面取得了共识,但终国务院面对三部门会签的杭州方案时,仍然要求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押后下发。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对于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是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方式,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

“时间表”还未定 但预计不会等待太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朝才表示,确实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如果地方政府已经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那估计拖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朝才认为,从长远来看,征收房产税是有必要的。

但是,两位接近政府决策部门的消息人士均向记者证实,中国经济的决策层尚未对房产税征收试点扩围提出明确的时间表,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技术方案的修改成熟程度,以及能够“集中批准一批”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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