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先于“时间表”的出台,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已经在包括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之间,已经形成初步共识。
征税对象
一般只对有红本的房产征收房产税
“只征新买的还是连老房子一块征?只有一套房子征不征?”在记者昨天的采访中,多位市民表达了对“个人房屋按照什么类型征税”的疑问。
深圳的特殊情况是,军产房、小产权房、福利房等类别的房产总量甚至超过了正规商品房的总量。深圳地税局未来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是否会针对这些特殊类别且数量庞大的房产进行征税?如果征税,会不会根据不同的房屋种类采取不同的征税标准?
杨龙告诉记者,2011年7月以来,深圳实行了对存量房交易按房产评估价征收税费的政策。只要是存量房交易,一旦在深圳的产权交易正式办理了过户登记和手续,一律按照评估价进行征税。
依照上海、重庆的经验,房产税的征收只针对正规的商品房,即有红本的房产才征收房产税,并不包括军产房、小产权房、福利房等类别的房产。
针对国务院扩大房产税的目的,业内有几种主流意见,一种是认为主要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平抑房价;一种是认为各地政府在经济不景气、土地财政又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通过征收房产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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