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天从罗湖区重建局获悉,2012年该区计划开工7个城市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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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办法细则公布 拆除面积15%无偿交政府
(来源:广州日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昨日正式公布城市更新——
昨日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公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这次《实施细则》内容详实,总共七章77条,31页。今次公布的《实施细则》全面的细化,仍然将社会公益放在位,并延续了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模式并举。
在京基100大厦33楼鸟瞰的罗湖区蔡屋围城中村回迁居民的楼房(资料图片)。记者石忠情 摄
《实施细则》强调,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范围的用地面积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城市更新单元内可供无偿移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的独立用地应当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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