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规划国土委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金光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上缴国库,财政部门委托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商户看法
“这对我是一个好消息”
金光华广场一家商户的老板说,他是下午6时左右从网上得知金光华广场被依法没收的消息。
据他介绍,他所经营的铺位2010年与金光华广场签订了五年合同。可在今年,金光华广场突然提出大幅度加租,每平米租金提高了80元,否则就要无条件离场,并且所交的3个月押金分文不退。为此,他与金光华广场打起官司,经过多种方式的抗争,目前,在未加租金的情况下,他得以继续经营。
他强调,金光华公司管理较混乱,对于经营商户缺少诚信,所以金光华广场被依法没收,“这对我是一个好消息”,相信政府委托的公司介入后,会进行更规范的管理。他感谢政府强调“相关商户合法权益不变”。
市规划国土委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金光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上缴国库,财政部门委托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金光华广场已贴出了相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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