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规划国土委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金光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上缴国库,财政部门委托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现场
市投控公司已接手金光华广场
向商户派送《告全体商户书》,保留原有管理团队
因深圳市规土委发布的消息较为简单,记者昨晚来到金光华广场进行采访,希望了解到更确切的内容。
记者被“请”出区
昨晚7时30分许,记者在金光华广场一楼看到经营一切正常,有很多顾客在购物。听说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在开会,记者来到位于8楼的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区。门口一名叫何镇武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也听说了公司将收归市财政的消息,下午3时左右,来了很多人开会研究此事,但具体是哪些人就不清楚了。
记者继续向区里走,看见还有十几个工作人员在忙碌,在外侧的营运部区,四五名工作人员正在整理着文件。不到十,就有两名男子上前来,说记者可能影响别人工作,当记者表示有问题要简短采访公司公关部,对方只答他们都下班了。其中,一名满脸红红的男子,手摁着记者的肩,将记者“请”到楼梯间,直至记者进了电梯之后,他才离开。
市规划国土委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金光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上缴国库,财政部门委托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派送通告需签收
昨晚8时许,在金光华五楼,记者遇到四名男子正在一家一家派发通知,其中两人挂了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的工作牌,还有一个挂的是金光华实业的工作牌。据一家商户的店长介绍,他们派发的是《告全体商户书》,需要每家都有人签收,同时还要走了店长或老板的名片,挂金光华实业的工作牌者好像是楼层经理。
《告全体商户书》主要内容是告知金光华广场全体商户,2012年12月28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书》,没收H112-0015号宗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金光华广场现已上缴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已书面委托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对金光华广场进行代管。同时强调:一、即日起,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商户签署的金光华广场合法有效的商铺租赁合同权利义务继续履行,望各商户好各项代管的衔接工作;二、请全体商户维持正常经营,保证广场平稳有序运作;三、将依法维护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
至晚8时20分,这四人在五楼发放了近一半的通知。8时30分,记者走访三楼、四楼的多数商户,很多工作人员还没有听说金光华广场被依法没收的事。
保留原有管理团队
昨晚10时后,记者打通了《告全体商户书》上的咨询电话,一位黄先生介绍,在下班前,基本通知了商户广场者变动的消息。他还透露,市控股有限公司将保留金光华广场的原有经营团队,他们将在近期与各位商户改签合同,只是合同签署方有变化,商户租金的价格和权益等均不变。
市规划国土委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金光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上缴国库,财政部门委托深圳市控股有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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