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2日,市五届常委会审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时,委员们一致赞同《修正草案》提高对骗租骗购保障房行为的处罚力度,但同时也提出,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公职人员仅“依法给予处分”远远不够,应该对如何“依法给予处分”作出明确规定以及细化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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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改20年教训 让保障房上市政府继续挨骂
(南方报业网)和西方不一样,在中国私人财产中有大量灰色地带。家庭个人财产透明度低,用政府手段基本无法搞清楚个人的财产。
保障房的住户如经济条件变好,买了更好房子,就应把原来的房子退掉,卖回给出售机构,即政府。政府可以给一点,再重新把房子分给符合条件的人。
———原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孙利平
深圳20年房改的教训就摆在这里。时值《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改之际,有关禁止保障房上市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不禁止保障房上市,审查困境永远无解,政府再怎么做都是要挨骂的。”孙利平,原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对保障性住房上市问题忧心忡忡。他指出,10年前,深圳允许福利房、微利房上市是这个城市房改历的重要教训。
“那30万套房子不该上市”
深圳曾是房改先锋,1988年,这个城市开风气之先,开始房改,借鉴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经验,确立了“双轨三类多价制”的特色模式,居民可根据自身职业、身份、收入水平去谋求不同类型的住房。次年,深圳还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居屋发展纲要》,拟订了福利房占30%,微利房占40%,商品房占30%的比例。
在2000年左右,深圳开始决定让各种福利房、微利房、安居房上市交易。孙利平在这段时期恰好担任原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几十万套房子就这样白白溜走了。”孙利平估算,在允许上市前,政府手里大概有14万到15万套房子,此外国企和事业单位还有一二十万套,加起来全市至少有30万套。根据深圳市住建局半年多前公布的数字,目前深圳市住房保障需求达23万套,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全市对保障房需求将达到32万套。“如果原来的30万套福利房、微利房不上市,深圳的房改局面、成果都会保留下来。”孙利平感慨。
现在这些福利房、微利房都早已在市场转,甚至几易其手。有赚一笔,而对于政府来说,“手里没资源了,调控楼市也心有余力不足。”原住宅局的一名副局级官员也感到惋惜。
孙利平认为,当初的福利房和微利房如果不转的话,现在就是公屋,能缓解一多半的刚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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