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搜房网讯 今天中午11时49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正在实施的楼市限购政策出台新的5条规定,主要对购房资格以及购房套数认定上进行了适当的放松。
11日早上11:49,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筑管理局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佛山市“限购令”进行调整,从10月12日开始,佛山市民在原限购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据了解,佛山自从3月份实施限购令以后,成交量一直呈现低迷的情况,在刚刚过去的周期间更是出现成交量跌幅超八成的“惨状”。10月1日到7日,全市新房共网签458套,成交面积仅4.56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跌约83%;均价为9574元/平方米,同比涨12.3%。所以业界纷纷猜测,佛山限购令“松绑”颇有些“救市”的味道!
有业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佛山放松限购令的举措或将引起其他限购城市跟风。
自从实施限购政策以来,地方财政均受到巨大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对于限购令并不热衷。在今年6月初,大连曾传出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改为以“个人”为单位,意味着大连限购令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但这种说法在第二天也遭到否认。甚至有广东韶关、河北廊坊、山东烟台等城市先后出台限价政策,以规避住建部的“扩限令”。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完成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任务,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限购政策,对补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购房时不予认可。
二、对符合市、区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市、区人社部门出具人才引进证明,购房时可不受个人所得税证明以及社保证明的限制。
三、已办理房地产权证超过5年(含)的住房产权转移,不纳入限购范围。
四、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现行限购政策和住房套数的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五、本市户籍“村改居”家庭,在购买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其拥有的因村改居由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的自建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2日起生效,请各区严格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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