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提房子,很多人都有一种“伤不起”的感觉,可是对于“刚需”而言,买房是一种痛并快乐的事情。尽管被不断疯涨的房价所伤,但是“刚需”们还是咬紧牙关跟房子周旋。
陷阱三
样板房障眼法
毕业5年的赵小姐已经小有积蓄。去年8月份,恰逢一新楼盘预售,赵小姐看了一个面积号称是85平方米的房子。一进样板房,赵小姐就被吸引了,样板房的设计好,虽然只有85平方米,但是空间很大。冲着这一点,赵小姐决定买了。
等到新居入伙之后,赵小姐开始对房子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赵小姐总觉得自己的房屋面积没有当时样板房的大,于是对房子进行了重新测量,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并不比房产证上的面积少。赵小姐大呼开发商玩了障眼法,通过家具设计给她造成了视觉上的空间“放大”现象,不然,她就不会买这么小的房子了。
说法:误差以3%为限,超过可退房
很多购房者都有这样的体验,样板房看起来舒服漂亮,真正搬进去以后,却根本放不下买回来的家具和装饰品,大有空间“缩水”的感觉。其实,这不是空间“缩水”了,而是你上了开发商障眼法的当。开发商一般会在房间里多装镜子,同时会在样板间放一些量屋定做的家具,尺寸比实用比例缩减一些,使空间变大。因此,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个心眼,识破开发商的障眼法。
不过,如果真碰到实际面积比房产证上的面积少,购房者也是可以用法律维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房屋存在面积误差的规定如下:合同有相关约定的按照合同处理;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如果买受人不退房,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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