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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税买房扎堆假离婚 新国五条未触根本

法制日报  作者:张维  2013-06-03 09:59

[摘要] 上海一位婆婆为房怂恿儿子假离婚,媳妇趁机卷走房子;又有武汉男子为买房躲限购假离婚,前妻却忙着办理单身证明独享第二套房,难以复婚面临人房两空;还有蚌埠男子假离婚逃债,妻子假戏真做暗地卖房卷款说再见……类似的案例举不胜举。

 

离婚是假证书却有效

官方也被突如其来的假离婚潮给冲击到了。显然,在媒体热烈讨论对此大有争议的背景下,官方出手势在必行。

江苏省人民法院对此早亮剑。针对“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假离婚等6种纠纷情形,其向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对策及建议: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

江苏高院的做法无疑给那些试图通过假离婚来避税的人们“当头一棒”。这意味着,至少在江苏,离婚后可能面临着被所谓“协议”分走的房屋再无可能回来。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风险可谓实实在在。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要你把该走的程序都走了,那么你就是真离婚了,已经引发了婚姻法律关系的事实上的变化,的风险是‘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而且,婚姻关系在解除后无法恢复。”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戚连峰也表示,尽管假离婚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不是要离婚,而是要实现其他目的,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都是真实的,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一旦男女双方发生纠纷,只能以提交给政府部门或法院的书面文件为准。

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能复婚成功。法律不是儿戏,挑战法律尊严的结果便是“玩火者自焚”。从各地出现的案例来看,有的夫妻中有一方因为有第三者的介入,有的则是为了独霸财产,还有的本来就心存这个念头或夫妻感情不和,但无论何种原因,终是婚姻一去不复返,总有一方落了个一无。尤其是离婚后取得房产的一方“变心”,将房产据为己有或者是不同意再变更权,另一方是很难维权的。“不仅引发财产问题,还会引发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戚连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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