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本二手房成交低迷,现在新政策出台,估计7、8月的成交量会更加低。”日前,仔细浏览了深圳各大报纸“深圳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新闻后,中原地产的中介小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担心自己的“饭碗”不保。虽然按评估价征税在业界流传已久,但这轮新政冲击波还是对二手房市场带来强烈影响。
征税要点
1.个税核定征收情形
●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地产原值的;
●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
●未能提供主管税务机关房屋买卖完税凭证或“核实征收”手续的;
2.个税核实征收情形
纳税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等房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存量房转让收入减除房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以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避税贴士
商品房可减一成装修费
实际上,在按照20%征收差价的个人所得税中,有一笔合理费用可以进行扣除。对于“合理费用”,地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包括房屋产权人实际支付的存量房屋装修费、房贷利息、手续费等等,都可以先进行扣除后再计算征税额,不过这就需要业主保留好这些费用的有效合法凭证。
此外,发生交易的存量房有装修费用的,装修费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的扣除额(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为房屋原值的10%)予以扣除,转让存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如营业税等税款由登记在代征税款时计算可扣减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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