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深圳写字楼价格在攀上自2007年以来点的同时,租金率却创下5年来的新低,仅4.4%,跑不赢CPI。而住宅租金比写字楼更低,仅为2.92%,不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按评估价征税税费可能增4倍?
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政策消息传出后,已有业内人士在时间制定出税费表。美联物业研究主任徐枫表示,如果严格按评估价征税,现有税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一套原价100万、评估价200万、90平方米以下未满5年即转让的普通住宅,交易税费成本将由6.5万元升至33万元,成本升幅高达4倍(具体征收标准见图表)。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届时政府部门可能会出台两套方案供纳税人选择:一是效仿广州、上海等城市,即按评估价的全额征收1-1.5%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按评估价差额征收,即前述计算方案。“我认为按种方式征收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是二手房多已经过几次转手,仍按原价过户,一次收取多次累加征收的税费,显失公平;二是若按差额征20%的个人所得税,将对市场产生致命打击,政府应该不会这么做。”肖小平说。
按评估价征税传闻已久但均未落地,此次是否当真要出台?对于这一问题,多数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可能性大”。 “按评估价征税消息自2007年以来每年都会传,但这是由官方明确发布。事实上,自去年‘十一’开始,按评估价征税的技术手段、相关体系已完备,只待时机。”肖小平告诉记者,该公司现在已经在做提醒,要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交易进行中新政出台,增加的税费由谁承担的问题。
谢建奎则表示,按评估价征税7月份会出台,但具体怎么实施,采用哪种方案,要看5、6月份房价是否“给力”。“跟3月份相比,近期的成交量又有下滑近一半。可以预见,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征税,都会造成成交量大幅下降。”谢建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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